近日,我国多地迎来高温天气,部分劳动者将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哪些人能领高温津贴?清凉饮料能充抵高温津贴吗?
中华全国总工会每年都会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冲抵高温津贴。但现实中,一些企业并没有按规定给职工发放高温津贴,有些劳动者甚至都没听说过。调查显示,11000余名受访打工者中,65%的人声称从未收到高温津贴。有的工地以绿豆汤、西瓜、藿香正气水等代替防暑降温费;有的单位以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为由,不发高温津贴;有的将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可谓五花八门。
2012年,我国出台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然而,直至今日,仍然有部分高温下的劳动者未获得应有的权益。
其实,高温津贴和高温防暑用品一个都不能少。企业除了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外,还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企业有没有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靠职工去主张或者通过举报来获得,而是应该由企业自觉地去执行。要让企业自觉执行,就必须由有关部门去检查督促。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履行义务时要敢于站出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反映;提升自己的诉讼能力,增强保留证据的意识。有关部门对于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和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严厉惩戒。(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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