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着力推动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以下简称“双高协同”),打造江苏特色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双高协同”要按照坚持“双新领航”“双优聚合”“双高共进”的总体思路,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战略目标,以高新区和高校两大优势主体为发力点,以“优势产业聚集区+优势学科专业群”协同发展为核心路径,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模式,促进高新区与高校双向适配、双向赋能。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实现全省高新区与高校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全覆盖,构建省市区校联动、“一区多校”深度协同的发展格局。高校联合高新区企业共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以及卓越工程师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80家以上,联合培养研究生2000人以上,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实现翻番、转化合同到款额增幅超30%。集聚顶尖人才10名左右,引进培养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500名左右,培育独角兽企业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超30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65%,开辟5个引领科技前沿、处于国内领先的新赛道。
“双高协同”分两个阶段实施:2025年至2026年为试点引领阶段,在每个设区市布局1至2个高新区与高校“双高协同”试点,探索构建“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2027年为全面覆盖阶段,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及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同模式,健全“双高协同”工作体系。
据了解,江苏现建有61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其中18家国家高新区,正处于新质转型关键阶段。同时,江苏现有175所高等院校,正加强原始创新和前沿技术研发。为此,《实施意见》部署了协同推进高新区新质转型、协同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同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协同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六大主要任务。
为保障任务顺利完成,《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激励、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促进标志性成果产出、推动新产业(300832)新赛道培育5项支持举措,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试点高校的学科团队及师生、试点高新区的相关企业及平台机构等。各试点高新区、高校要及时总结上报有益经验、措施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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